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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竹山幼儿园宪法宣传月活动方案
今年是“六五”普法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又适逢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刚刚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又通过了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确定每年的 12 月 4 日为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根据江宁区教育局法制安全科的要求,结合实际,定于11月20日—12月20日在幼儿园开展“宪法宣传月”活动。
一、确定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校
二、组织领导机构建设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蒋凯琳
副组长:王礼兰 姚豫
组员:宫云菲 戴燕 吴霞 尹来娣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宪法宣传月期间各项宣传活动的协调、督查、指导等工作。
2、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法制宣传活动中由园长直接领导,各相关部门分工配合,创造性地完成了相关工作。
四、活动时间:11月20日至12月20日
五、宣传活动安排及责任分工
1、教师面活动:
(1)、组织一次教育法律法规的讲座,内容以《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法》为主。(安保办)
(2)、组织一次全体教师参加的法律知识考试。(安保办)
(3)、更换法制宣传栏相关内容。(安保办)
2、家长幼儿面活动:
(1)、召开班主任会议,对全国法制日的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专题部署,作为本次活动的启动仪式。(11月28)(班主任)
(2)、组织12.4主题班会(12月4日),对幼儿进行法制、安全教育。
(3)、营造法制宣传环境。(安保办)
(4)、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橱窗等做好12月4日法制宣传日主题教育活动。(广播站)
(5)、法制小报展览。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日活动在普法工作及幼儿园法制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积极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实施,确保各项宣传任务的落实。
2、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紧紧围绕“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校”这一主题,结合我园实际,突出重点,增强法制宣传的实效性。
3、创新形式,丰富内容。
4、广泛宣传,形成声势。
5、留存资料,建立档案。将2014年“宪法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开展情况及图片资料及时反馈至区教育局法制安全管理科, 电子邮箱jnjyjzqL@163.com。
6、进行一次法制新闻报道。
江宁区竹山幼儿园
2014年11月28日